学校纪检监察干部专题学习《纪检监察机关准确运用“四种形态”实施办法(试行)》

时间:2024-08-05  来源:   点击数:

8月1日,学校纪检监察干部在北辰楼十层第八会议室召开专题学习会议。校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陶继东参加会议并讲话,纪委办、监察处全体人员参加。

会上,纪委副书记张嘉琦领学了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纪检监察机关准确运用“四种形态”实施办法(试行)》。《办法》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从工作原则、运用分类、适用规则等方面阐述了如何准确运用“四种形态”,为提高监督执纪执法质量,推动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遵循。

陶继东指出,《办法》首次以党内法规的形式对“四种形态”作出全面规范,是对“四种形态”的具体化、规范化、制度化,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大理论、实践和制度的创新成果。“四种形态”贯彻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彰显抓早抓小、防微杜渐理念,着眼标本兼治,是一个环环相扣、逐级递进、逻辑严密的整体,充分体现党的关心和爱护,既让党员干部重视、警醒、知止,又激发其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在严管厚爱中激励担当作为。

陶继东强调,纪检监察干部一要认真抓好学习,学深悟透精神实质。结合党纪学习教育,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种形态”的重要论述,切实学好、用好《办法》,把握好“四种形态”尺度标准和实践要求,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到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正风肃纪反腐全过程各方面。二要把纪律挺在前,始终坚持严的基调。把纪律规矩立起来,严起来,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纠正,防止干部从小错到大错、从量变到质变,在错误的道路上越滑越远;严格纪律执行,对违反党规党纪行为,发现一起坚决查处一起,切实维护纪律的刚性严肃性,防止“破窗效应”。三要实事求是,准确定性量纪执法。统筹考虑事实证据、思想态度等具体情形,综合考量各种因素,准确把握党纪、政务处分的匹配适用,做到精准得当、毋枉毋纵,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有机统一。四要做实做细日常管理监督,发挥第一种形态的教育警醒作用。常态化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统筹运用党性教育、政策感召、纪法威慑,教育挽救干部,注重纪法情理贯通融合,进行触及灵魂的思想教育,促使犯错误同志知错改错,真正做到教育人、帮助人、挽救人。五要提高监督履职能力,督促各级党委履行主体责任。切实加强分纪委书记培训指导,持续深化实践探索,提高运用第一种形态的能力水平,注重发挥贴身监督作用,紧盯关键少数,督促推动分党委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不断把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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