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委办公室工作职责
1.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校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2.监督促进学校各级党政领导班子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组织开展对学校所属党的组织、党员、干部遵守党纪情况、廉洁自律情况、履行职责情况和开展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的监督检查;
3.受理党的组织、党员、群众对学校各级党组织、党员、干部在党的纪律方面的检举、反映等;保障党员的民主权利,受理党组织、党员对处分不服的申诉;
4.调查处理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章及其他党内法规的案件,决定或取消这些案件中对党组织或党员的处分;
5.组织推动新时代校园廉洁文化建设,组织开展对学校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党性、党风、党纪和遵纪守法、履行职责、廉洁自律的教育活动,推进廉洁教育融入“三全育人”体系;
6.组织起草纪委工作计划、总结、工作报告、会议纪要、信息报道及其他相关文件和文字材料,协助纪委领导制订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纪检工作方面的规章制度和实施意见;
7.指导、检查各基层党组织的纪检工作;
8.完成党委、纪委和上级主管部门布置的其他工作。
监察处工作职责
1.监督检查国家的法律、法规、政策和学校的决议、决定、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
2.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对学校监察对象实施监督监察;
3.组织开展对学校所属各单位、干部遵守政纪情况、廉洁自律情况、履行职责情况和开展反腐败工作情况的监督检查,特别是对人财物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进行监督检查;
4.协调督促学校有关部门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营造风清气正的管理育人环境;
5.受理群众对监察对象违反行政纪律行为的检举、控告;
6.调查处理监察对象违反行政纪律的行为;受理监察对象不服行政处分决定的申诉;
7.组织起草监察工作文件、计划、总结、报告等综合性文字材料;
8.完成学校和上级主管部门布置的其他工作,积极配合校内其他单位(部门)完成相关工作。
监督检查室工作职责
1.负责落实政治监督,重点检查学校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做到“两个维护”,贯彻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部署和学校重点工作等情况;
2.负责对监督检查中发现问题的部门、单位提出纪检监察建议;
3.负责监督检查学校各级党组织落实巡视巡察整改任务落实情况;
4.指导二级单位纪检组织责任落实情况;
5.协同纪委其他内设机构开展监督执纪问责工作;
6.完成党委、纪委和上级纪检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
案件监督管理室工作职责
1.负责畅通各类监督举报渠道,集中管理、动态更新、定期核对汇总信访举报并提出分办意见;
2.负责对信访举报处置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管理,及时落实有关信息的收集和反馈;
3.定期开展信访举报、问题线索处置及案件查办情况分析研判;
4.负责建设管理党员干部廉政档案,负责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
5.协同纪委其他内设机构开展监督执纪问责工作;
6.完成党委、纪委和上级纪检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