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开展校党委第四轮巡察工作的通知》(长大党巡〔2021〕118号)精神,自即日起,校党委专项巡察组对纪委办公室/监察处开展巡察,时间为12天左右。
巡察工作的主要任务是按照《长安大学巡察监督检查参考要点(机关部处)》要求,结合部门职能职责,重点检查教育部党组巡视整改任务落实情况(整改态度、整改效果、成果巩固等),近三年贯彻上级和学校党委决策部署情况、规章制度建设和执行情况以及学校党委重点关注的问题。
巡察期间,巡察组不干预单位的正常工作,不履行执纪审查职责。
现将巡察组成员及联系方式公布如下:
组 长:王耀文
副组长:李险峰、闫永刚
成 员:邵红云、张英、刘欣
意见箱地点:北校区师生服务大厅西门口
值班电话:029-61105570
E-mail:xunchazu3@chd.edu.cn
特此公告!
校党委专项巡察组
2021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