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分纪委书记、党总支纪检委员会议召开

时间:2021-09-06  来源:纪委办监察处   点击数:


为贯彻落实学校2021年秋季开学校属各单位党政负责人会议要求,切实将学校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会议精神落实落细,9月3日下午,学校分纪委书记、党总支纪检委员会议在南校区学术交流中心第五会议室召开。校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孟德勇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由校纪委副书记、监察处处长张小民主持。

孟德勇首先领学了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他指出,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全面总结了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所取得的伟大成就,“九个必须”既是对中国共产党成功推进革命、建设、改革开放的宝贵经验的深刻总结和高度深化,也是我们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上的行动指南,要作为我们今后工作的根本遵循。他强调,伟大建党精神是中国共产党的精神之源,我们要继续弘扬光荣传统、赓续红色血脉,永远把伟大建党精神继承下去、发扬光大。他指出,走自己的路,是党的全部理论和实践立足点,更是党百年奋斗得出的历史结论,我们要坚定道路自信,筑牢中国信仰。在领学《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时,孟德勇指出,学习领会文件精神,要突出政治性,抓好“一把手”,履行主体责任,做好相互监督、专责监督和职能监督,把握责任追究。

孟德勇传达了沙爱民校长在学校2021年秋季开学校属各单位党政负责人会议上作出的下半年重点工作安排和陈志坚书记提出的工作要求。他强调,纪检监察部门要围绕重点工作开展好监督,保障工作落实。结合各分党委、党总支上半年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开展情况,他就做好纪检监察工作提出三点要求:一是提高思想认识,把全面从严治党放在重要位置。二是分纪委要强化监督和廉洁教育职能。三是要持续整治“四风”,纪检监察干部要以更严的标准、更高的要求加强自身建设。

校纪委副书记、监察处处长张小民总结了纪委2021年上半年工作,并安排2021年下半年学校纪检监察重点工作。校纪委副书记吴永红解读了《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对条例的重要内容和变化作了重点讲解。

分纪委书记、党总支纪检委员,纪委办监察处全体人员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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