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纪委监委机关严格报告报备制度

时间:2020-04-09  来源:   点击数: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2020-04-09 06:00

“领导班子带头落实报告报备规定,每月报告一次打听干预和请托违规办事情况;用好信息技术,通过‘监务通’平台线上报备、全程留痕,提升报备工作的及时性、便捷性和保密性……”为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从严要求、从严教育、从严管理、从严监督,近日,陕西省纪委监委制定《省纪委监委机关带头执行打听、干预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和请托违规办事报告报备制度的六条措施》。

主要措施包括加强宣传教育,全员培训中开设严格落实报告报备制度课程,将有关要点纳入培训测试;定期发送提醒短信,使报告报备情形、程序和要求人人尽知;抓住关键环节,把办案和巡视作为重点,在核查组、审查调查组成立之初、巡视工作开始,就对相关人员进行提醒教育,审查调查和巡视工作结束时形成专项报告并报委主要领导;紧盯重点岗位,对从事信访受理、线索管理、审查调查、巡视巡察等工作的人员,重点管理、重点监督;加大查处力度,每月汇总省纪委监委机关和全省报备情况,主动发现问题,对跑风漏气、以案谋私、干预办案等违纪违法行为严肃处理。此外还对领导班子带头报告报备和用好信息技术方面作出明确要求。

“去年,陕西省制定出台了《陕西省纪检监察干部打听、干预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和请托违规办事的报备及责任追究办法》,规定纪检监察干部之间、纪检监察系统之外人员打听干预、违规办事等情况都要进行报备,要求从今年开始进行常态化报备。这次制定六条措施,旨在发挥示范带动作用,推进办法落地见效。”陕西省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说。(陕西省纪委监委 || 责任编辑 冯国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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