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纪委、分党委(党总支)纪检委员:
为推进学校2022年全面从严治党和纪检监察工作要点任务落实,认真做好年度工作梳理总结,根据《中共长安大学委员会2022年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要点分解表》《长安大学2022年纪检监察工作要点》和《长安大学院(系)级纪委落实监督责任实施办法》等规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总结应包含的主要内容
1.所在单位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一把手”,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执行民主集中制、廉洁自律的情况;
2.对收到的涉及本单位党员、干部问题线索的处置情况(未收到的单位实行“零报告”);
3.今年以来开展的工作及成效;
4.当前工作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二、报送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对一年来的工作进行全面回顾、认真总结;
2.工作总结应由分纪委书记、分党委(党总支)纪检委员签字后报送,分纪委的工作总结应经分纪委会议集体研究审定;
3.各单位请于2022年12月16日前将纸质材料交至纪委办/监察处(北校区北辰楼1001室),电子版材料发送至jcc@chd.edu.cn。
联系人:杨树明 61105133
纪委办/监察处
2022年11月22日